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立足岗位实际,作为靠近群众的第一线,是最接近群众,最能倾听群众呼声,最能感知群众诉求的村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群众的期盼和信赖,代表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这要求我们以共同缔造理念纵深推进筑堡工程,脚踏实地,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完善服务群众机制。要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以党建为引领,结合村情,挖掘自身优势资源,发动群众力量,完善村规民约等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要持续畅通为民服务渠道,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筑牢为民服务的组织基础,把服务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断延伸,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化解矛盾,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百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创造幸福生活。(作者系市政协委员、宜都市尾笔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