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
《2023年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市政协专委会督办市政协重点提案责任分工》,已经政协宜昌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十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市政协专委会督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形式。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对于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改进党委政府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市政协专委会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是强化示范引领、提高提案办理质效的重要方式。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主持办理,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有质有效。
二、认真负责、主动担当作为。重点提案承办单位要按照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抓紧办理,及时答复。提案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会办单位协商;会办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意见答复主办单位,共同做好办理工作。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工作方案和办理工作进度向相关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汇报,提案办理答复前要事先征求领导意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加强调研、深化办理协商。要按照“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要求,加强与提案者联系。坚持先沟通再调研,先协商再办理,切实把沟通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的面对面协商,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重点提案的办理务必做到见面率100%。
四、有序推进,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部门要把质量放在办理工作的首位,对重点提案所提事项,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细心解释,作出答复。2023年4月10日前,主办单位和各专委会,通过沟通协商,拟定办理工作方案和督办工作方案;2023年4月至9月,各承办单位根据办理工作方案开展办理,督办部门按照督办工作方案开展督办工作;2023年9月30日前,各承办单位办结提案,主办单位将办理结果上传政协委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提案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并形成办理工作总结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邮箱:13872698819@139.com。
附件:
政协宜昌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向宇飞,电话:1387269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