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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曹诗芬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日期:2021-01-09 09:16来源:宜昌市政协
作者:宜昌市政协访问量: 打印

(2021年1月8日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由于个人到龄退休原因,决定:

  曹诗芬同志不再担任宜昌市政协常务委员职务;

  陈燕同志不再担任宜昌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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