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都市政协坚持质量导向、问题导向,建立健全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集“提、交、办、督、评”为一体的制度体系。
宜都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为方便新一届政协委员熟练掌握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提案质量,宜都市政协提案委对2017年以来的提案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结合当前提案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级领导领办提案工作制度》《关于加强重点提案策划工作的意见》及《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价格办法》等三个制度,使提案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市级领导领办提案工作制度》首次将领办重点提案的市级领导明确为“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增加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关于加强重点提案策划工作的意见》将重点提案策划工作关口前移,每年下半年,宜都市政协提案委提前主动征集重点提案议题、确定选题,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调研撰写重点提案,在全会召开前,召开由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主任等参加的专题会议,对重点提案开展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全会召开后,再次召开主席会议审议确定重点提案,确保重点提案质量。《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价格办法》明确了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评价标准及评价方式,双向评价通过《政协委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下一步,宜都市政协提案委将摘录关于提案工作的系列制度编印成册,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主任及各活动组组长人手一份,指导推动工作,不断提升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推动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提升,让更多委员的善言良策转化为发展成果,凝聚起推动宜都“挺进全国千亿五十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的强大合力。(通讯员 张进)